樂山新聞網訊(記者 徐梓勝)近日,為表彰先進、樹立典型,激勵廣大政府法治工作者不忘初心使命、主動擔當作為,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、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四川省司法廳決定,授予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、中共樂山市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等100個集體“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先進集體”稱號、萬洪、曾儒君等200名同志“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作先進個人”稱號。其中,樂山市5個集體被授予“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先進集體”稱號,10名同志被授予“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先進個人”稱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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